平武县卫生健康事业人才引进政策宣讲稿 (2023年4月)

2023年4月21日   点击人次: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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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员身份。本次引进人员均具备平武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身份,国家政策规定的五险一金能得到充分保障。

二、薪酬待遇。我县设立总规模为1000万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通过直接投入、奖励、以奖代补、事后补助等方式,统筹用于人才工程项目、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发展以及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的其它重大人才发展项目资助,本次引进的医务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工资方面,除按政策规定享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最低320元/月、乡镇补贴200-600元/月,每年县委县政府均对医务人员发放慰问费。

三、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对在平武县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乡镇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统一设置、统筹使用,符合条件的可保证应评尽评。

四、安居补助。全职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优秀毕业生,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生活补贴。在我县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本科生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

五、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平武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平武县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实现“拎包入住”。我县未来几年将再建人才公寓100套,为引进的优秀人才营造温馨居住环境。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六、学费补助。从四川省属高校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平武县乡镇连续工作3年以上,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助。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标准,通过县级人才专项资金同步解决。

七、职业发展。试用期满后,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七级职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八级职员岗位。

八、子女读书。子女符合新高考综合改革学籍、户籍、实际就读均在平武“三统一”条件的,高考时可享受国家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加分政策;

九、节假日。除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还可每年享受羌历年、藏历年假期,可错开国家法定假日旅游高峰期。

十、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我县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用人理念,以配齐配强人才队伍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拿出编制、拿出诚意、拿出举措,诚邀各位优秀人才广泛集聚平武,充分施展个人才华,为加快建设畅通活力幸福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武贡献强大人才力量。